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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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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成人高等学校: 现将2015年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简称“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接待站。 二、录取时间: 参加录取会的工作人员于12月1日报到。录取工作于12月2日至11日进行。 三、录取办法 (一)省招办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现场各项工作。 (二)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程序按照《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指南》进行。招生计划调整较多的学校,可选派联络员到录取现场操作。 (三)各成人高校跨省计划调整工作必须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进行。 (四)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档案为电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含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由省招办汇总建立,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在网上下载。 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代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招办选派一名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成人高校考务管理的在编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校应提前对录取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掌握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端应用软件使用方法。各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进入省招办录取现场。 (三)根据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各成人高校应向省招办缴纳招生费。具体缴款方法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先向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户名: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账号:7252210183100000314)预交招生费,也可在录取现场刷卡或现金结算。 省招办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邮编:710068,联系电话:029—85221744(财务室)。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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