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批复,将“天津市基础教育学业水平评估中心”更名为“天津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2015年4月21日,天津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揭牌暨学术报告会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举行。 天津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建,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在市教委和市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的项目评估与专项监测。同时,接受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单位的委托,开展相应的评估监测及咨询服务工作。通过开展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有关的研讨与培训,交流与合作,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基层发展。中心目前主要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工作,根据需要适时拓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 国家督学、市级督学顾问和首席督学代表,市教委、市教科院、市考试院、市教研室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各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教育督导室主任参加了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揭牌暨学术报告会。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王洪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她强调,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是我市深化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实施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举措。天津市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她希望,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模式和经验,在研制标准、研发工具、采集数据、分析报告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升评估监测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孙志良同志在随后的致辞中表示,考试院将以“中心”成立为契机,认真落实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要求,从人财物等方面支持“中心”工作,按照专业评价机构的要求,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重点,围绕完善组织机构、提升专业水平、延展交流培训、研究发展规划等方面加强“中心”建设。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辛涛博士应邀出席会议,并做了主题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进展状况”的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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