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10月13日(张栩菁)10月12日,重庆市教委核准发布了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等六所试点学校的高校章程。据悉,重庆将于今年底基本完成市属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高校章程制定工作从去年3月就已开始。这六所试点高校既有本科院校,又有高等职业院校和民办高校,代表性强。此次发布的高校章程在结构上各有侧重,但都对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自主权、领导体制、基本管理制度和文化传承等内容作出明确表述,不仅反映了6所学校的办学特色,也为其他高校章程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作为政法院校,西政制定高校章程承担着多重任务。”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说,西南政法大学一直都有大学章程,在2012年市教委下发通知后又对原来的章程进行多次修订,新的章程致力于两级管理的实体化,同时规定了章程的监督、效力事项,确保章程有效实施。此外付子堂也强调,建立高校章程是大学实现依法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外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必要条件。 学校章程有学校“宪法”之称,是学校依法治校的“根本大法”。谈及章程制定的意义,重庆市教委主任周旭介绍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高校章程让民主监督有了固定的形式和程序,规范了学校自主管理的路径,使学校管理有理、有据、有效。 制定核准大学章程只是迈出了学校章程建设的第一步,据了解,重庆市教委将2016年启动全市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力争在2017年年底基本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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