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2日讯(记者杨丽)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2016年我省面向海内外选聘江苏特聘教授70名,其中部属高校20名,省(市)属高校50名。 此次招聘着重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原则上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候选人须达到江苏正教授水平。2015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已取得江苏省教授任职资格。 海外和国内应聘者须具备学历学位、科研业绩成果等其他申报要求,具体可查阅《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待遇保障方面: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省属高校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聘任学校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 省财政为部委属高校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50万元人民币/人、25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奖金,其余部分由学校通过其他渠道及自筹解决,并使部委属高校江苏特聘教授总体资助水平不低于省属高校标准,即三年聘期内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省财政适当增加科研资助经费,同时学校相应增加配套经费。江苏特聘教授三年聘期内享受由聘任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聘任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妥善解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三年聘期结束后,江苏特聘教授原则上保留荣誉。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继续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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